城管同志,就留给小摊贩们一条生路吧。

架子床上的呐喊   2008-05-28 01:25   阅读454   评论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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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2008.5.28

《南方都市报》讯:深圳福田区26日发生一起商贩与城管冲突事件,一名中年女贩采取脱衣、跳楼、撞车等自残方式与城管进行对抗,因考虑到女贩的安全问题,城管行动在两个多小时后无奈收场。

看到这则消息,兰亭心里竟五味杂陈,因为兰亭也曾是一个小摊贩。

我曾于1997年在北京顺义县城乡大厦后面的地摊市场摆卖过小商品,所以我能深深地体味到小摊贩们的艰辛与困苦。

每天顶着炎炎烈日,或寒风冷雨,老远就要满脸堆笑地、友好地向每一位即将走过自己摊位前面的潜在顾客行注目礼。但很多时候,付出了笑脸非但不能换来顾客的一次驻足关注,而且还要遭受许多无端的白眼、鄙视和怀疑;并且很多时候为了一毛、两毛钱的蝇头小利,费尽口舌地和顾客讨价还价半天,但最终换来的却是顾客拍拍屁股走人的结果。

谁又能体味得到小摊贩此时心中的无奈与失望呢?不是为了生存,谁愿意去陪笑脸呢?这毕竟不是做婊子。

做小摊贩的个中艰辛,岂是人人都能体味?倘若还有其它出路,谁又愿意去做个街头小摊贩呢?

如果可以天天躺在沙发上,喝喝龙井,喝喝铁观音,看看杂志,看看小报,看看电视,谁还愿意出来干这营生?但生活实在是不允许呀。

倘若还有其它出路,深圳这个女摊贩会以自杀的方式同城管对抗么?我想是不会的。

如果连命都没有了,即便争取来了权利,那还有什么意义呢?小摊贩纵然无知,但这点浅薄的道理还是明白的罢。

如果真的没有出路了,如果真是死路一条了,那么小贩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自己唯一的生存之道也是合情合理的了。

若真把他们逼上了绝路,谁知又有多少人会因此走近极端,走上歧途呢?谁知道这个社会上又会多出几多小偷、拐子、骗子呢?

当没有路走了的时候,生存下来可是比什么都要重要。借用邓公一句话:生存才是硬道理!

尽管古人说人穷志不穷,但当三餐不继的时候,神圣的尊严便会在心中瞬间就轰然倒塌。没有遭遇过的人是不会理解的,因为很多时候放弃了的不仅仅是做人的尊严,而是生命的尊严。

虽然这次城管在这个女贩的拼死反抗下,最终放弃了执法是一种值得肯定的进步。但咱们的法制之路还是一条很漫长、很很遥远的路,谁敢保证这些城管明天或后天不会再去找这个女摊贩呢?

法律的建立不仅仅是为了维持社会持序,更重要的是法律的制定要人性化,要以人为本,更要以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的生命尊严为基础,而不是去剥夺。

城市的容貌建设无论有多重要,但它永远不能超越人民的生命尊严。

所以也在这里恳请城管同志们:就留给小摊贩们一条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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