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那失去心智的报复性抗挣,是何其不忍睹与闻。

架子床上的呐喊   2008-06-09 13:58   阅读683   评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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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2008.6.9

 

据《现代快报》6月7日讯:一打工仔因向老板讨要1000多块钱的欠薪,非但没讨回欠薪,反倒被老板扇了两耳刮子。因咽不下这口气,打工仔一怒之下将老板乱刀捅死。

看到这里,兰亭心里很不是滋味。欠薪不给反倒打人的老板固然可恨,但是罪不至死。

但是欠薪不给,反倒动手打人,其霸道与蛮横可见一斑。这样的老板,眼里恐怕是早已没有了法理。在他眼里,钱便代表了一切,包括社会道德与法律。所以说,他的死,也是死有余辜。

兰亭一向不推崇以暴制暴。但生命尊严都是平等的,是没有贵贱之分的。但在自己理亏的情况下还打人的老板,是他以自持为有钱人就高贵的蛮横霸道,去侵犯了他眼中的低贱者的生命尊严在先。尽管他没有把人打死,但足以给人家留下一生的阴暗。有时候,这比把一个人打死了还可怕。但想不到的是,这个世界上不畏强暴的人有的是。凶残的老板用自己的蛮横为自己判了死刑,但杀人的民工,同样要受到冲动的惩罚。尽管对他来说,这并不够公平。

当弱势更弱,强势更强这一社会问题发展到极致的时候,作为弱势的民工,不是在宰割中暴发,那就只有在宰割中等待死亡了。以其在屈辱中活着,那不如勇猛的死去吧,这成了时下`部份民工心中的信条,同样也给许多无良老板悄悄地打开了地狱的大门。

记得前些年中国羊毛衫名镇大朗曾有一个湖南籍民工被治安队员打死了,但意外的是,这个湖南籍民工竟有亲属在广州军区。一收到消息,即拉了几车兵来把这个工业区团团围住。只要一看到治安队员,便抓住往死里打。一时之间,只要是治安队的人,谁也不敢近这个工业区半步。最后经调停,赔了这个民工家属一百多万才算了结。

倘若这个民工没有亲属在军区任要职,倘若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民工,其结果想必各位贤达都是心中有数的吧。所谓法制所谓社会公平,居然真实地成了一个让人弄不明白的假命题。

当公平与正义远离了这个社会时,无论出现了什么样的结局,那么对于弱势的民工来说都是不公平的。讨薪不成无故被打是不公平,但这些年却能屡屡从报上见到民工讨不到薪反被打残的报道。

以暴制暴就公平了么?当然不。因为民工把老板打死了,却要担负法律责任。他们会被宣传成凶残的歹徒,会坐牢会还命。而老板把民工打了呢?只要不死,鸟才去理会呢。就算打死了,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那是老板一时失手,再说民工命贱,花几个小钱也就摆平了嘛,执法机构嘛,这时候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视而不见了。

当钱可以搞定一切的时候,老板们便持有了无理、蛮横与凶暴的执照。他们便可以有恃无恐地为所欲为,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俨然成了主宰一切的上帝。而没有钱的民工们,除了忍受宰割以外,他们还敢干什么呢?因为没有钱,注定他们永远都得不到那一张可以向强势者公平挑战的执照。如果非要不知天高地厚地去对抗,那么等待他们的将是恢恢法网。

因为人治社会的一大特色便是,法律只有在面对弱势群体的时候才会展示出其神圣与不可侵犯的一面;而在强势者面前,它永远都是一个低三下四的婊子。

尽管在和谐的大背景下,强势者蛮横暴力对待民工的事件鲜见于媒体。但就是这偶尔能见报的事件,也足以触目惊心了。

新华社2008年2月18日讯:因讨薪被包工头打残并挑断脚筋的山东壮汉刘洪江,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历经十年才从江苏爬回山东老家。当回到家里后,为了不拖累本已穷苦不堪的家人,他居然准备再次爬着永远离开这个花了十年时间才爬回的家,何其辛酸。

2008年3月4日华商报讯:张女士去为女儿讨要两千多块钱的欠薪时,被老板等六人暴打后扔进了废弃厂房里。区区两千块钱,就让他们凶残得丧失了人性,何其悲哀。

2008年4月3日大洋网讯:广州昌岗东路某工地,当工人找工地老板讨要欠薪时,被老板请的打手打得头破血流,其中四人送进工地对面的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急救。

2008年4月9日辽一网讯:深圳盐田某运输公司解某讨薪不成,淋上汽油在老板家门口自焚烧得浑身焦黑。

中新网5月29日乌鲁木齐电,几名四川籍民工,因震灾心系家人安危,希望找老板结算工资回家救灾,结果被打致一死四伤。令人心寒的是,他们离开家乡好不容易躲过了无情的震灾,却没有躲过黑心老板的黑手。

此时此刻,法律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呢?有人看到了公平正义与法制的光明吗?

任何时候,我都不推崇暴力,因为以暴制暴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摆在民工面前的,还有非暴力的途径么?

倘若可以,谁不愿意好好地过着粗茶淡饭的正常日子呢?谁又愿意付出生命和自由的代价来换取这微不足道且本已不够公平的公平呢?但若与生命尊严划上等号,那自又是不同的了。既然尊严都没有了,那还要生命做什么?于是民工们那些不计后果的报复性抗挣也就顺理成章了。只是这种付出了高昂且不平等代价的抗挣,何其不忍睹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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